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异议复核、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予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到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
二、有关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三、请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经验总结,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附件:202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项目资助计划表(第二批)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王小姐,电话:8297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