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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2 17:31:21 【字体: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的规定,经项目审核、专项审计、社会公示等程序,2022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计划已经下达。为保障各有关企业顺利快捷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相关手续

  本次拨付办理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15日,逾期将不予办理。请在资助计划表(附件1)里的企业及时登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http://wb.gxj.sz.gov.cn/)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并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楼大厅(车公庙地铁口J1出口)。

  因疫情防控需要,防止人群过度聚集,请企业根据资助计划表的序号(附件1),严格按照下列时间前来提交材料:

  第1-200号企业:7月14日上午9:30-12:00;

  第201-400号企业:7月14日下午14:30-18:00;

  第401-600号企业:7月15日上午9:30-12:00;

  第601-737号企业:7月15日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企业需提供《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材料。如公司名称有变更,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一)账户证明要求。

  《账户证明》由企业自行登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http://wb.gxj.sz.gov.cn/)确认并打印(操作方式见附件2)。《账户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右上角手写标注企业在资助计划表中的序号(见附件1)。

  (二)收款收据要求。

  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3)。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1)。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并将收款收据粘贴在《账户证明》下方。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肖先生,82977347、82976831

  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88101744,8812703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楼大厅(车公庙地铁口J1出口)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资助计划表

  2.阳光资金系统账户确认及账户证明生成打印操作指南

  3.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