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规范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最大化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7月17日18: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16室,联系电话:0755-82975806(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iyh@zxqy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