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切实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我局对原《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2〕91号)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04室,联系电话:0755-82977301,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hongzd@zxqyj.sz.gov.cn。
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