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各有关机构、企业:
根据全市企业服务工作会议部署,为落实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各区、各有关机构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2021年8月,我办公布了福田、盐田、宝安、龙华、光明等5个区级支队和16家社会化服务机构支队,以及福田、盐田、龙华3个区设立的10个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站(试点)名单。
经各区、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我办择优确定了第二批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支队和公益服务站(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罗湖、南山、龙岗、坪山、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6个区依托区级企业服务机构成立区级支队。同意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社会化服务机构支队。(附件1)
二、同意福田、罗湖、南山、龙岗、坪山、深汕特别合作区等设立福田街道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站等16个试点(附件2)。
三、各支队、公益服务站应严格遵循合法、诚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有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的公益服务活动。各区应协助做好区级支队、公益服务站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公益服务计划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我办设立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监督电话82975809,安排专人开展满意度抽测。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二批深圳市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支队名单
2.第二批深圳市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站(试点)名单
深圳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章)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