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深中小企字〔2022〕36号)和《关于执行“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23〕7号),经过形式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局已下达四批次“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资助计划,并对按时提交账户信息、收款收据等拨付资料的企业发放贴息资金。截至12月22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拨付资料(详见附件)。
现提醒在资助计划名单内但仍未提交拨付资料的企业尽快登录我局网站https://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987245.html,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提交账户信息。提交通道将于2023年12月24日22时起关闭,企业如未及时提交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补贴申领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截至12月22日尚未提交拨付资料的企业名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