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2023〕4号)的有关规定,经项目核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补贴项目资助计划(第一批)予以下达(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账户证明》(加盖公章)和《收款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两项材料上传至“深i企”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2),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请各相关企业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三、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补贴项目资助计划表(第一批)
2.“直达快享”业务办理操作指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8297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