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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相关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5-12 20:44:36 【字体:

各展览机构,各商(协)会:

  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缓解外贸压力,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我局正抓紧研究深圳市中小企业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的支持政策。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相关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有关征集要求具体如下:

  一、征集展会范围

  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的经贸科技类展会,符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至今已举办三届以上的大型专业性展会。

  二、展会要求

  (一)展会举办地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二)展会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三)展会具有全国性、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近三届深圳市参展企业数量较多、参展效果较好;

  (四)展会举办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起止时间为展会开幕时间);

  (五)深圳市参展企业不少于40家;或深圳市参展企业数量达到30家(含)以上(不包括免费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取展位的企业),且深圳市参展企业展位面积合计不少于500平方米;

  (六)每家单位推荐展会项目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推荐项目行业类型不得重复;

  (七)市商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相关扶持计划已明确对参展企业展位费予以补贴的展会项目,不列入此次征集范围。

  三、报送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征集表(附件1);

  (二)展会批文复印件;

  (三)展会主办方(承办方)与会展机构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2025年深圳市参展企业一览表(若为未开幕展会,请提供上一届深圳参展企业信息,附件2);

  (五)展会获得UFI或BPA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用提供);

  (六)展会会刊及展位图复印(打印)件(若为未开幕展会,请提供上一届展会资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查验相关资料原件。

  (二)每个展会的推荐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征集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请于5月15日(星期四)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同时一并发送《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征集表》Excel表至我局电子邮箱。所有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的纸质材料,需将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在报送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局,请推荐单位跟踪确认到达情况。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道6009号绿景NEO大厦B座10层1016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3413411、83569972

  电子邮箱:liuxy@zxqyj.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信息征集表

  2.深圳市参展企业一览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