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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第一期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数字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9-17 10:59:27 【字体: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深中小企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提升中小企业人员数字化转型意识和应用能力,我局组织开展第一期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数字化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优先面向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智能机器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大试点行业并积极参与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改造的中小企业相关人员。

  (二)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信息官(CIO)、首席数据官(CDO)或分管数字化领域的副总等企业管理人员。

  (三)同一企业原则上安排不超过2人参加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且参加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的人员不能参加数字化技能人才培训,数字化技能人才培训有关要求详见《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技能人才系列培训工作的通知》。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本系列培训。

  二、培训形式

  (一)本次系列培训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承办,不收取企业、学员任何费用。

  (二)培训采用“集中理论授课+标杆企业交流”模式举办。集中理论授课重点提升企业高管人员的宏观政策认知、战略规划与转型落地能力;标杆企业交流聚焦现场参观和学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工厂、车间的转型路径,重点引导企业高管人员对数字化转型的深刻理解。

  (三)学员培训采取全脱产方式,通过理论讲授模式开展。学员完成培训后,根据自愿原则参与考评,考评合格者将获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数字化转型规划师(高级)”证书,不参与考评或考评不通过的学员将获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课程学习证明。

  三、报名条件

  培训报名以企业为单位,报名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智能机器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大试点行业及关联配套产业范围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三)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报名方式

  (一)企业报名。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报名链接(https://wj.qq.com/s2/23891737/d7bc/),在线提交报名申请,请报名学员于每期开班日截止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其中第一期计划在9月24-30日举办

  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咨询电话:周小姐,13410567146;万小姐,17722482152(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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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确认。我局将对企业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由承办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各学员。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5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