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经贸信息规〔2017〕8 号)及《深圳市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审核规则》有关要求,现将 2021 年度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以下简称展会目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83052049
附件:2021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拟定目录一览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0 年 7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