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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8-10-23 09:52: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56号)、《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以及《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公开遴选4家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机构,请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申请。

  一、申请事项

  (一)申请机构于即日起可在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网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网站下载《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表格,按照《遴选办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二)申请机构应在公告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附件2-6要求的各项材料。材料双面打印,标注页码,装订成册。

  (三)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文件将退回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9本,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电子材料请存入U盘,一共两份U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同时发送到以下邮箱:szfof@szvc.com.cn。

  三、联系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55号信息枢纽大厦23层

  邮编:518048

  联系人:邱烁,0755-88305125。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遴选办法

  2.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申请表

  3.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申请方案

  4.申请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申请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在管基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模板)

  5.社会出资人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材料(未提供模板)

  6.承诺函

  7.基金合规性自查表

  8.廉政承诺书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