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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专项审计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2-05-09 19:34:04 【字体: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已受理的2022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的申报企业。

  二、审计形式

  申报企业携带专项审计所需材料到我局接受第三方机构现场审计,企业无需支付审计费用。

  三、审计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对公账户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

  (三)2020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

  (四)2020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不可用其他报告替代);

  (五)社保部门提供的2020年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原件,含子公司、分公司;

  (六)与组展主办或承办机构签定租用展位的展会合同;

  (七)其它材料(非必备材料,依据每家企业审计实际,审计机构认为需补充的材料,现场告知)。

  四、审计地点、时间安排

  专项审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层大堂(地铁车公庙站J1出口、深南香蜜立交公交站)。

  时间安排:本次专项审计从5月11日开始到5月24日结束,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每家企业的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务必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审计。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请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每家企业最多限两人进入审计现场;请各企业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各申报企业务必带上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受理窗口业务收件回执单。

  (三)请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接受审计,逾期未到现场接受审计的申报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陈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82975809、82975850、83569972   

  附件:2022年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审计时间安排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