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见附件1)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改造企业范围
结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经认真调研、梳理和对比分析,现初步选定“20+8”产业集群中的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大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为试点申报的主要对象。
二、拟改造企业权益
经我局遴选最终入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享受如下权益:
(一)优先享受数字化转型诊断、匹配转型服务和对接相应服务商等深圳市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项目。
(二)在试点期间采买《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小快轻准”产品名录》的转型产品的,其费用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名录及财政奖补操作规程将由我局后续根据申报情况适时制定和公布。
(三)对于转型成效突出且能带动本市其它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企业将优先入选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并开展宣传推广。
三、拟改造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深圳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企业属于“20+8”产业集群中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个产业。已成为或有意向申报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小巨人”企业,以及有相对明确的数字化转型规划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企业按照《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申报流程》(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于7月21日周五18:00前完成线上填报,填报内容应详实、准确、全面。
此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将对我市三大重点产业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起到强力助推作用。我局也将结合此次申报企业情况,落实后续相关扶持措施和政策,请各相关企业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申报流程
2-1.申请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承诺书(中小企业)
2-2.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申报表(样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刘小姐、翟先生,联系电话:82975850)